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,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 《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推免名额
总名额:13个。
具体分配如下:
专业名称 | 推免人数 |
机械工程 | 4 |
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| 4 |
机械电子工程 | 3 |
测控技术与仪器 | 2 |
二、申请报名条件
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;
2.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,在校学习期间,学习成绩优良;
3.3年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/3,必修课和限选课冲抵前成绩没有补考或不及格课程;
4.修完并通过前3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;
5.CET-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;
6.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。
三、申请受理时间
1.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(http://210.29.67.7/zsgl/tmzggl/),用户名为学号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。
2.开放与关闭时间:9月13日9:00——9月15日15:00
报名材料受理时间:
截止时间:9月15日17:00之前
纸质材料报送地址:啬园校区教学12号楼725
四、推免生遴选办法
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,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者,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:
1.根据申请报名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;
2.组织全面审核和综合评价,严格审核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。对申请推免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中已经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、论文、竞赛获奖等内容进行审核,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,答辩全程录音录像,答辩结果进行公示,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审核通过者按照原测评成绩计算;审核不通过者重新进行测评计分。
3. 根据教务处、学工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结果,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内,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顺序,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。
4.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;有学术行为不端及弄虚作假者,不予推荐和录取。
五、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2022年9月15日